软件许可协议许可 重要须知 - 请仔细阅读:这是阁下和 SAP 之间就本协议所涉及的 SAP 软件达成的法律协议。这里所述的软件可能包括计算机软件、相关介质、印刷材料以及联机或电子文档(以下简称“本软件”)。继续安装本软件之前,必须先阅读、认可并接受下面的软件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如果阁下不愿接受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可以在购买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将本软件退回到购买处以获得全额退款。 1. 许可的授予。SAP在阁下仅出于开展内部业务的目的并向 SAP 支付相关费用和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授予阁下本软件产品及功能的非独占性和有限使用许可。本软件仅许可阁下使用,并非出售予阁下。阁下如果以特殊要约取得本产品,即作为其他SAP产品附带的促销许可,或与某一第三方产品捆绑或结合的促销许可,则第3条中规定的软件使用权利的相关额外限制将予以适用。本许可不适用于与本软件一起提供的其他任何软件程序(包括促销软件),那些软件受自身附带的联机软件许可协议的约束。如果阁下从SAP获得了或SAP向阁下提供了与本软件一起使用的任何目录、组件、连接器、实用程序、数据或其他项目(以下简称“附加技术”),则附加技术的使用应遵循本协议的条款、条件、约束和限制。本文中使用的术语“软件”应被认为包括附加软件和第三方产品。 “SAP”是指阁下直接向其购买或通过经销商间接向其购买本软件或相关服务的 SAP 公司;或者,如果阁下所在国家/地区没有 SAP 公司,则指Business Objects Software Limited。 2. 安装和使用。阁下只能按阁下获得的配置许可和获得的许可数量安装和使用本软件。阁下还可以出于故障恢复、紧急重新启动和备份这样的合理需求安装本软件的非生产用的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出于这类目的制作副本并在一个或多个故障恢复站点中使用。若要行使本许可协议赋予阁下对本软件的权利,阁下必须按启动程序中描述的方法启动阁下的本软件的副本。SAP 会通过密钥号码控制许可的数目、类型以及本软件的使用。 3. 软件使用权利。软件使用权利文件包含了与阁下使用本软件相关的附加条款,详见www.sap.com/company/legal,经此引用,该文件中的附加条款构成本许可协议的一部分。阁下承认并同意,这些附加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 所有权。无论原始软件或其他副本以后会以何种形式存在或使用何种介质,SAP 和/或其供应商始终保留对本软件及其所有副本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阁下对本软件或任何相关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没有任何所有权,也不得因此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获得任何所有权。阁下同意对本软件、本协议条款以及任何软件基准测评或类似的测试结果(无论测试是由阁下、SAP 还是任何第三方进行的)进行保密,并且同意在未经 SAP 的事先书面许可之前,不会擅自披露或使用这些内容。SAP 和/或其供应商保留所有未明示授予阁下的权利。SAP 的供应商是本许可协议的拟定的第三方受益者,且拥有明示的权利依赖并直接执行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 5. 著作权。本软件的著作权归 SAP 和/或其供应商所有,并受美国著作权、专利法及国际条约相关规定的保护。除以下情况外,阁下不得复制本软件:(a) 提供非生产用的备份副本;或 (b) 如第 2 条中所述,将授权给阁下的本软件组件安装在计算机上作为执行本软件的一部分。阁下可仅对于本软件中包含的文档制作合理数量的副本(可以是硬拷贝或电子形式),但是这些副本必须由经过许可的最终用户使用,以配合本软件的使用,而且不能向任何第三方分发这些文档资料或提供再版。阁下制作的本软件或文档的任何副本,必须复制并包括 SAP 及其供应商的所有著作权声明、商标或其他所有权标记。阁下不得制作的本软件的任何其他副本,否则构成违反本许可协议。 6. 限制。除本许可协议或适用法律明示许可的情形外,阁下不得:(a) 在无 SAP 明确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出租、出借、转售、转让、再授权或以其他方式分发本软件或本许可协议授予的任何权利;(b) 使用本软件提供或经营应用服务提供商(ASP)业务、服务机构业务、营销业务、第三方培训业务、外包服务、咨询服务或与本软件有关的任何其他商业服务,例如编制培训资料;(c) 修改(即使是为了更正错误)、改编、翻译本软件,或由此创建衍生作品,但根据需要使用本软件中包含的为配置本软件而提供的菜单、选项和工具来配置本软件的情形除外;(d) 以任何方式对本软件、.RPT 报表文件格式或本软件的任何部分进行反向工程、反汇编或反编译(包括用于确保互操作性的反向汇编),适用法律规定的范围及其明示许可的用途除外;(e) 使用本软件开发任何与 SAP 产品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f) 使用本软件来开发具有以下功能的产品:将报表文件(.RPT)格式转换为任何通用报表编写、数据分析或报表交付产品使用的不属于 SAP 资产的替代报表文件格式;(g) 使用未经授权的密钥或分发密钥;(h) 未经 SAP 事先书面许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软件的基准测评结果;(i) 允许第三方访问或使用本软件,此处明示允许的情形除外;以及 (j) 分发或公布密钥。若需按照适用的法律行使任何反向工程权利,以确保互操作性,应首先向 SAP 提供书面通知,并允许 SAP 在慎重考虑后,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帮助,以确保本软件与阁下的其他产品之互操作性一事提出报价,以达成双方一致同意的费用(如果产生了此类费用)。 7. 有限保证和赔偿。 (a) SAP 向阁下提供以下担保:(i) 自本软件交付之日起的六 (6) 个月内,本软件将实质上符合其标准文档中提及的功能说明;和 (ii) 自物理介质(例如 CD-ROM、DVD 和电子软件分发)交付之日起的六 (6) 个月内,此物理介质在材料和工艺上没有任何缺陷。此担保不涵盖第三方产品。对本软件和第三方产品及介质的任何默示担保,有效期均为交付之日起的三十(30)天内;担保范围限于以下第 8(c) 条规定的不可免责的范围。上述担保明确排除由于事故、滥用、未经授权维修、修改、改进或误用造成的缺陷。SAP 不保证本软件的使用不会出现中断运行或不会出现错误的情况。交付本软件的其他副本、修订或升级版本(包括依据支持服务提供的版本)将不会使保修期重新计算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原保修期。 (b) 如出现与上述有限担保不符的情况,阁下可以获得的唯一补救为 SAP 所选择的下列方式之一:(i) 更正本软件或以符合上述有限担保的产品替换本软件;或者 (ii)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副本,按购买本软件的价格全额退款并终止本许可协议。仅当阁下自本软件交付之日起的六 (6) 个月内,就任何违反上述有限担保的情形向 SAP 发出了书面通知,SAP 才向阁下提供这些补救。 (c) 除第 8 条中明确的明示担保外,SAP 及其供应商拒绝承担所有其他的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I) 商品适销性,(II) 特定用途适应性, (III) 不侵犯第三方权利或 (IV) 针对隐藏缺陷的任何默示的担保责任。有些州/司法辖区不允许免除默示担保责任,因此上述免责条款可能对阁下不适用,且阁下可能拥有其他因州或司法辖区而异的法定权利。阁下承认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经根据自己的经验、技能和判断对本软件进行了评估,并且对软件在满足个人需要方面的适用性感到满意。 8. 责任的限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之内,SAP 或其分销商、供应商或关联公司对阁下或任何第三方受到的任何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润或收入的损失、任何数据的丢失或失真或替代性商品的成本,均不承担不论依据何种责任理论(包括疏忽责任)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即使 SAP 已经被告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对于阁下因无论何种原因而蒙受的实际直接损失,SAP 及其供应商所承担的责任,将仅限于阁下为本软件所支付的软件许可费用或阁下为直接造成损失的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对于第三方产品造成的损失,SAP 概不负责。尽管上述限制有孛任何限制补救的基本目的,但这些限制依然适用。上述风险的分担已反映在本许可协议项下的收费中。某些州/司法辖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允许限制或免除本条中提及的责任,因此上述限制可能对阁下不适用(仅在那些情况下)。 9. 支持服务。SAP将根据SAP届时有效的SAP支持服务附件向阁下提供在定购单或其他定购文件中规定的产品支持服务,前述附件见www.sap.com/company/legal,经此引用,该附件构成本许可协议的一部分。 10. 终止。除按订阅许可本软件或以其他方式在订单计划、采购订单或采购订单中适当引用的任何书面 SAP 报价单中指定的情况外,下文中授予的软件许可应为永久许可。如果按订购取得本软件的许可,除非在订购许可届时期限到期之时或之前续订了订购期限,否则相关订购许可将终止。尽管存在上述条款,但如果出现下述情况,SAP可能会立即终止本协议及任何许可和服务:(i) SAP 以书面方式通知阁下出现违约情况,并且该违约情况在通知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未得到解决;或者 (ii) 阁下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转让,或者依据任何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由阁下或针对阁下启动了诉讼程序。尽管协议已经终止,但阁下仍有责任支付未付费用,并且不会限制任一方索取赔偿。SAP 终止此协议或其中任何部分后,SAP 无义务向阁下退还任何阁下所支付的费用,并且阁下同意无条件地永远放弃任何所有退款索赔。如果软件许可已被撤消或过期,阁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 SAP 保证:阁下已在软件许可被撤消/过期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即时卸载并销毁了本软件的所有副本。本协议终止后,以下各条仍然有效:8(c)、9、11、13、15 和 17。 11. 审计。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以及本协议终止或到期后三 (3) 年内,SAP 可能会向阁下发出适当通知,要求对阁下的帐目和记录进行审计以确定阁下是否遵守本协议,费用由 SAP 负担。如果在审计期间发现阁下亏欠 SAP 的金额超过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 (5%),或阁下有意违反本协议的任何重大义务,则除 SAP 应得的其他补偿外,阁下还应向 SAP 支付或赔偿审计的费用。 12. 一般条款。除非美国联邦法律另有规定,本协议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而不受冲突法条款或《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其任何修订版本的管辖。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此无效性不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本协议以及以引用形式构成本协议一部分的软件使用权利和SAP支持服务附件构成阁下与SAP之间的完整协议,并且替代了任何之前的涉及本协议内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只有通过双方中每一方的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进行修改。如果阁下代表一个实体获取本软件,阁下必须声明并保证阁下具有法定权力使该实体受本协议的约束。阁下提交的任何订单或其他订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均由本协议取代。如果阁下和 SAP 签署了互相约定的《主软件许可协议》(“MSLA”)并依照此类 MSLA 获得本软件,MSLA 的条款将约束阁下对本软件的使用,并且 MSLA 应取代本协议的条款。本软件的产品名称是 SAP 的商标或注册商标。如果有关于本许可协议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当地的 SAP 销售部门或授权的经销商,或写信给:SAP,收件人:Contracts Department, 3410 Hillview Ave., Palo Alto, CA 94304, USA。 13. 美国政府有限权利。依据 48 C.F.R. 2.101(1995 年 10 月)的定义,本软件是一种“商用物品”,由 48 C.F.R. 12.212(1995 年 9 月)中定义的“商用计算机软件”和“商用计算机软件文档”组成。根据 48 C.F.R. 12.212 和 48 C.F.R. 227.7202-1 到 227.7202-4(1995 年 6 月)条款或适用的等效条款,如美国各级政府机构的补充规定中的条款,所有购买本软件的美国政府用户仅拥有本协议中叙及的权利。生产商为 SAP, 3410 Hillview Ave., Palo Alto, CA 94304, USA。 14. 出口管制。本软件的使用需遵守《美国出口管理条例》。阁下同意以下内容:(a) 阁下不是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苏丹或美国禁止出口的任何其他国家/地区的公民、侨民或居民,并未受这些国家/地区的控制;(b) 阁下不会将本软件直接或间接出口或再出口给上述国家/地区或这些国家/地区的公民、侨民或居民;(c) 阁下不在美国财政部所列的特别指定侨民、特别指定恐怖分子和特别指定麻醉品走私贩名单中,也不在美国商务部的拒绝订购表中;(d) 阁下不会将本软件直接或间接出口或再出口给上述名单中的人员;并且 (e) 阁下不会并不允许将本软件用于美国法律禁止的任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制造或生产大规模杀伤性核武器、化学武器或生物武器。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www.sap.com/company/legal。 15. 订购条款。有资格的公司提交的并且符合 SAP 订单要求的订单可被接受。未经 书面许可的任何订单的所有预先印刷的条款均无效力。付款期限为发票日期后 30 天整。FOB SAP 设施。SAP 明确拒绝任何类型的价格担保。阁下有责任支付所有相关的销售、使用、消费、增值(VAT)、商品及服务税(GST) 和其他税赋以及所有适用的进出口费用、关税和类似费用,但不包括根据 SAP 净收入确定的税费。 16。 国家/地区专用条款。 如果阁下在下面指定的任何地域(“本地地域”)购买了本软件,本条阐述某些特定条款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的例外情况。若以下提到的适用于本地地域的任何条款(以下简称“本地条款”)与本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冲突,对于在本地地域购买的任何许可,本地条款将取代此类其他条款或条件。 澳大利亚: a) 有限担保和赔偿(第 7 条):添加以下内容: 本条规定的保修是对阁下在《1974 年贸易惯例法案》或其他类似法律中可能拥有的一切权利的补充,但仅限于适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 b) 责任的限制(第 8 条):添加以下内容: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如果 SAP 违反了《1974 年贸易惯例法案》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省/州或地域法律默示的条件或保证,则 SAP 的责任限于仅由 SAP 酌定的以下情况:(i) 如果为软件:(a) (i) 则维修或更换商品,或提供同等商品,或者 (ii) 支付此类维修或更换或者获取同等商品的费用;并且 (ii) 如果是支持服务:(x) 则重新提供支持服务;或 (y) 支付再次提供这些服务的费用。依据本协议计算 SAP 的债务总额时,应将已付金额或 SAP 根据本段规定所更换、维修或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考虑在内。 c) 一般条款(第 12 条):以下内容将替代该条中的第一句: 本协议适用获取本软件时所在省/州或地域的法律,而不受冲突法条款或《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其任何修订版本的约束。 比利时和法国 a) 责任限制(第 8 条):以下内容将全面替代该条中的条款: 除强制性法律另有规定外: 1. 对于因 SAP 履行与本协议相关的义务引起的损害和损失,SAP 的责任局限于:仅赔偿经证实的、实际因未履行此类义务(如果 SAP 违约)而直接造成的那些损害和损失,最高额是阁下为造成损害的软件所支付的费用。此限制应该不适用于对人身伤害(包括死亡)以及对不动产或个人有形资产造成的损害,SAP 应从法律上对这些损害负责。 2. 无论何种情形,SAP 或其任何软件开发人员均不对以下各项负责,即使被告知其发生的可能性时,也是如此:1) 数据的丢失或损坏;2) 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害或任何经济损害;3) 利润损失,即使损失的利润是发生此类损害的事件的直接后果;或 4) 业务中断、收入、商誉或预期可节省金额的损失。 3. 本协议中的责任限制和免除不仅适用于 SAP 所履行的行为,而且适用于其供应商和软件开发人员所履行的行为,且是 SAP 以及其供应商和软件开发人员共同负责的最大限度。此限制应该不适用于对人身伤害(包括死亡)以及对不动产或个人有形资产造成的损害,SAP 应从法律上对这些损害负责。 b) 一般条款(第 12 条):以下内容将替代该条中的第一句: 本协议适用获取本软件时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而不受冲突法条款或《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其任何修订版本的约束。 巴西 a) 担保(第 7 条):以下内容将全面替代该条中的条款: (a) SAP 向阁下提供以下担保:(i) 自本软件交付之日起的六 (6) 个月内,本软件将切实符合其标准文档中提及的功能说明;和 (ii) 自物理介质(例如 CD-ROM)交付之日起的六 (6) 个月内,此物理介质在材料和工艺上没有任何缺陷。上述担保明确排除由于事故、滥用、未经授权维修、修改、改进或误用造成的缺陷。阁下了解并同意:目前的技术发展水平无法开发出完全没有错误的软件。因此,SAP 无法担保本软件在操作时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交付本软件的其他副本、修订或升级版本(包括依据支持服务提供的版本)将不会使保修期重新计算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原保修期。 (b) 如出现与上述有限担保不符的情况,根据 SAP 的选择,阁下可以获得的唯一补救是:(i) 更正本软件或以符合上述有限担保的产品替换本软件;或者 (ii)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副本,按购买本软件的价格全额退款并终止本许可协议。仅当阁下自本软件交付之日起的三十 (30) 天内,就任何违反上述有限担保的情形向 SAP 发出了书面通知,SAP 才向阁下提供这些补救。 (c) 被许可方了解并同意:以目前的技术发展水平无法开发出完全没有错误的软件,开发本软件是为了供商务软件一般客户使用。因此,除第 7 条中明确的明示担保外,SAP 及其供应商拒绝承担所有其他的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I) 商品适销性,(II) 特定用途适应性, (III) 不侵犯第三方权利或 (IV) 针对隐藏缺陷的任何默示的担保责任。有些州/司法辖区不允许免除默示担保,因此上述免责条款可能对阁下不适用,且阁下可能拥有其他因州或司法辖区而异的法定权利。被许可方确认,在签订此协议时,已根据自己的经验、技能和判断对本软件进行了评估,并对软件在满足被许可方要求方面的适用性感到满意。 b) 责任的限制(第 8 条):以下内容将全面替代该条中的条款: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之内,SAP 或其分销商、供应商或关联公司对阁下或任何第三方受到的任何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的丢失或失真或替代性商品的成本,均不承担不论依据何种责任理论(包括疏忽责任)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即使 SAP 已经被告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对于被许可方因任何原因而蒙受的实际直接损失,SAP 及其供应商承担的责任将限于:被许可方为本软件支付的软件许可费用,或被许可方为直接造成这些损失的服务支付的费用。尽管上述限制有孛任何限制补救的基本目的,但这些限制依然适用。上述风险的分担已反映在本许可协议项下的收费中。被许可方进一步确认:本条中的限制是本协议的必要构成要素,如果缺少此类限制,本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和其他条款将明显不同。 c) 一般条款(第 12 条):以下内容将替代词语“美国纽约州”: 巴西 德国和奥地利 a) 担保(第 7 条):以下内容将全面替代该条中的条款: 在收到本软件之后,如果在推荐的硬件配置上使用本软件,SAP 保证本软件在有限保修期内能够提供关联文档中所述的功能(“文档规定功能”)。“有限担保期”对于商业用户为 1 年,对于非商业用户则为 2 年。文档规定功能的非根本性变化不构成任何担保权利。本有限担保不适用于免费提供给阁下的软件(例如,更新、预发行版、评估版或非转售副本)或阁下已经更改(此更改已经引起了缺陷)的软件。要根据担保索赔,则必须将本软件及购买凭据退回购买地点,费用由 SAP 承担。如果本软件的功能与议定的功能相差甚远,则 SAP 有权通过再次履行义务的方式并根据自己的决定来修复或更换本软件。若无法修复,阁下有权降低购买价格或取消购买协议。 b) 责任限制(第 8 条):以下段落已添加到该条中: 本条中规定的限制和免除情况将不适用于由 SAP 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此外,如果 SAP 或其代理人因任何其他疏忽而违反实质的合同责任,则只有在此情况下造成的典型可预见的损害才须由 SAP 承担责任。无论法律依据如何,此责任限制适用于所有损失索赔,尤其适用于任何事先约定的或连带约定索赔。但是,此责任限制不应该适用于《产品责任法案》中的任何强制性法律责任;若明示担保旨在保护用户免于承担已发生的特定损失,此责任限制也不适用于因违反该明示担保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本条款不应该意图限制责任范围由强制性法律所提供的责任。 c) 一般条款(第 12 条):以下内容将替代该条中的第一句: 本协议适用获取本软件时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而不受冲突法条款或《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其任何修订版本的约束。 意大利 a) 责任限制(第 8 条):以下内容将全面替代该条中的条款: 除了由重大疏忽或有意过失(SAP 可能未限制其责任)导致的损失外,对于与软件的原始或深层缺陷相关、与使用或不使用本软件相关或与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情况相关的直接和间接损失,SAP 所承担的责任将仅限于阁下为本软件或导致损失的软件部分向 SAP 支付的费用。 b) 一般条款(第 12 条):以下内容将替代该条中的第一句: 本协议适用获取本软件时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而不受冲突法条款或《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其任何修订版本的约束。 英国 c) 一般条款(第 12 条):以下内容将替代该条中的第一句: 本协议适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而不受冲突法条款或《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其任何修订版本的约束。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其他条款规定,无论依照《1999 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或其他法律,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不授予或赋予(不论是明示还是默示)非合同当事方任何权利或其他利益。 请在下面指明阁下接受还是不接受本软件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保密 1 BusinessObjects 点击生效协议 zhCN.v.7-20